聯合服務中心
聯合服務中心設於本院1樓,提供收狀、收文、售狀、影印、收費和訴訟輔導等服務,其中訴訟輔導提供各項訴訟或非訟事件關於程序方面之諮詢,並備有各類書狀例稿及法律文宣資料,免費提供民眾索取。另外,並設有志願工作者服務櫃檯參與協助,實現司法為民並加強為民服務之旨。
服務項目
收狀 收文 |
當事人或關係人之訴訟書狀、機關函文之收受等。 |
收費 售狀 |
1.收費:裁判費或其他進行訴訟之必要費用。 |
2.洽領證人或鑑定人日費、旅費。 |
3.代售司法狀紙。 |
訴訟輔導:訴訟輔導專欄 |
司法志工
本院於一樓聯合服務中心入口處設置司法志工服務台,招募司法退休人員、公開遴選社會人士或經由同仁推薦具有服務熱忱、思想純正、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之社會人士擔任本院司法志工。 為民服務項目:引導洽公民眾至承辦單位,指引報到、遞狀、整理例稿、宣導資料及桌椅,扶持老弱、行動不便民眾等及其他便民服務事項。
走動式服務人員
為協助當事人或洽公民眾之需求,改變民眾對法院之刻板印象,並彌補固定式服務台之不足,落實服務理念,提高本院服務品質與形象,由本院同仁擔任走動式服務人員,實施走動式服務。
服務時間:
週二至週四(例假日除外),於下列服務時段提供走動服務。
- 時段1:上午9:30~11:30
- 時段2:下午2:30~ 4:30
服務項目:
- 主動瞭解來院當事人或民眾之需求或洽辦事項,並適時引導與溝通,協助解決問題。若需填寫表格等情形,可指引至寫字檯書寫或帶往訴訟輔導櫃檯代為繕寫,加速辦理速度,減少等候之不便。
- 協助當事人或民眾辦理遞狀、送件、影印或訴訟輔導等相關服務。
- 協助當事人或民眾查詢觸控式主文公告或叫號機、指引法庭方向或引導至休息區等候。
- 協助當事人或民眾指引提款機或盥洗室等方位,並導引大眾交通工具轉乘、提供問路指引等。
- 協助本院同仁與年老之當事人或民眾溝通。
- 對年長、行動不便或懷孕之當事人或民眾,應主動協助(例如提供老花眼鏡、協助辦理借還輪椅作業或指引哺乳室等)。
服務時間
- 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下午5時30分。(中午不休息,有值班同仁提供服務)
- 下班後或例假日之服務時間:
平日下班後,夜間自下午5時30分至12時,假日自上午8時至24時,均由本院一樓大門口法警櫃檯值班法警支援服務。 逾夜間24時,則請於翌日上班時逕洽本院一樓單一窗口聯合服務中心同仁遞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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