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訊諮詢服務
《民眾不用親自到法院,可以就近獲得協助》
一、服務時間:
週一至週五(例假日除外)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
二、申請方式:
(一)現場登記:當日於服務時間,到下列服務據點,現場抽號登記。
(二)預約登記:撥打電話到下列服務據點,預約視訊諮詢時段。
服務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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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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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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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聯合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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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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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960-3456
分機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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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芳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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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瑞芳區逢甲路8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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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97-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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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溪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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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平溪區平溪街4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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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95-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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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溪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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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雙溪區東榮街2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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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9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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貢寮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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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貢寮區朝陽街5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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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94-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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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里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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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萬里區瑪鋉路12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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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92-2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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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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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金山區中正路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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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98-5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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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門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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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石門區中山路6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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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38-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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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芝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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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三芝區中山路1段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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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36-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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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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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1段37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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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03-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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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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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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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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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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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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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74-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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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林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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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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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65-7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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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來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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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烏來區新烏路5段1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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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61-6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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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程序視訊諮詢項目》
一、訴訟程序:
(一)起訴、聲請、撤回、上訴、抗告、再審程序。
(二)繫屬事件的案號、股別、進行情形、開庭日期、裁判主文等。
(三)聲請閱卷、電子卷證、法庭錄音光碟、裁判確定證明書、補發裁判正本等。
二、訴訟費用:
(一)繳納裁判費及其他進行訴訟的必要費用(如影印費、證人日費、旅費等)。
(二)撤回起訴、聲請、上訴、抗告及和解成立,得聲請退還裁判費。
三、書狀:
(一)起訴、聲請、撤回、上訴、抗告、再審程序,應提出何種書狀。
(二)遞送書狀的方式。
(三)書狀範例。
四、識別法院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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