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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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標題 | 稅務行政訴訟案件電子起訴作業圖示 | ||||||
發布日期 | 104-09-04 | ||||||
「稅務行政訴訟案件電子起訴作業流程概念圖」 A.在司法院線上起訴及書狀傳送作業平台下: 1.原告方訴訟代理人(律師、會計師)起訴時,起訴狀會即時自動傳送至受訴法院及被告機關。 2.被告機關補充答辯時,補充答辯書也會即時自動傳送至受訴法院及原告方訴訟代理人(律師、會計師)。 B.在受訴法院審判系統下: 3.受訴法院收文作業人員定時查看線上起訴文。 4.審判系統將電子收狀資料寫入審判資料庫。 5.編案作業人員定時查看,適時編案。 6.編案後開始審查。 7.審查庭長、審查股書記官通知被告機關答辯。 8.審查完畢分案後,法官開始審理。 9.查詢線上起訴遞狀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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