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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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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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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利行政服務一元化,提高服務品質及效率,本院於1樓大門入口處右前側設有聯合服務中心,配置收狀、收費、訴訟輔導櫃檯,在開放、明亮的空間,由本院同仁以專業、熱忱的態度,提供各項服務,達到便民禮民的目的。

服務時間:

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止,中午不休息。

上班日夜間收狀:下午5時30分至夜間12時(由法警室支援)。

例假日收狀:上午8時至夜間12時(由法警室支援)。

服務電話:

(02)2833-3822分機131(地方行政訴訟庭收狀)、132(高等行政訴訟庭收狀)、133(收費)、134(訴訟輔導)

服務項目:

●收狀:當事人或關係人之訴訟書狀。

●收費:裁判費及其他進行訴訟之必要費用。

●代售司法狀紙。

●洽領證人、通譯或鑑定人日費、旅費。

●各項設施及備品借用:書狀範例、民眾查詢機、法律宣導刊物、律師法袍、輪椅、老花眼鏡、文具用品等。

●訴訟輔導:

  1、輔導訴訟當事人或關係人報到、遞狀、繳費等訴訟進行事宜。

  2、答覆有關行政訴訟程序事項之諮詢(有關訴訟實體或法律關係之事項,不在諮詢範圍)。

  3、提供書狀範例。

  4、輔導或代撰書狀(限程序事項)。

  5、輔導聲請閱卷、聲請交付錄音光碟、筆錄光碟等事宜。

  6、代收、代發傳真服務。

  7、查詢庭期、裁判主文及訴訟事件進行情形。

  8、洽詢法律扶助事項。

  9、其他便民服務事項。   

●設意見箱,並備置反應表,供民眾填寫、提出意見。

  • 發布日期:110-04-27
  • 更新日期:112-08-24
  • 發布單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文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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