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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訊息
自即日起,本院防疫措施如下,敬請配合:
一、事件依個案情形,得採遠距視訊(符合遠距視訊之法令及軟硬體設備條件,且能維護當事人及關係人合法權益者)或實體開庭(應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如所有人員均正確配戴口罩,則可豁免安全社交距離)。
二、進入本院之人員應量測體溫、手部消毒、全程佩戴口罩。如無法配合者,將無法進入本院。
三、以下人員請勿進入本院:
(一)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個案接觸,依指揮中心規定應隔離者。
(二)具國外旅遊史,依指揮中心規定應檢疫者。
四、以下人員,請告知本院執勤法警以引導至戶外隔離安置區,由專人處理:
(一)依指揮中心規定應加強自主健康管理或自主健康管理者。
(二)依指揮中心規定應自我健康監測,或目前有發燒、咳嗽或呼吸急促等症狀者。
(三)本人或本人同住親友在兩天內曾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個案有密切接觸者。
五、聯合服務中心、陳情業務正常運作;為減少感染風險,訴訟輔導請儘量以電話、視訊線上諮詢,其他服務亦請採郵寄、線上或多元繳費等方式辦理。閱卷室業務如常進行,惟實施人流管制。
六、司法院相關防疫訊息,如下:
防疫指引(另開新視窗)
視訊開庭(另開新視窗)
特別條例(另開新視窗)
- 發布日期:110-06-25
- 更新日期:111-04-28
- 發布單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文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