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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行政訴訟公示送達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0494號原告Annalyn Parado Sidlacan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地 址:111044 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1號
聯絡電話:(02)2833-3822 分機:545賴敏慧
主 旨:公示送達原告Annalyn Parado Sidlacan本院112年度
訴字第494號就業服務法事件113年5月2日上午9時50分言詞辯
論期日通知書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原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依 據:行政訴訟法第81條第1款、第83條、民事訴訟法第151
條。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6 日
書記官 賴敏慧
- 發布日期:113-03-12
- 更新日期:113-03-12
- 發布單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