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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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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法官司法事務(審判事務)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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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

法官司法事務(審判事務)分配表

庭別

承辦

股別

辦理事務案件類別

承辦法官姓名

合議庭配置

代理次序

第一庭

一般行政訴訟事件部分(稅務事件專股)

林家賢

智、子、丑

子→丑→寅→卯→辰

第一庭

一般行政訴訟事件部分(稅務事件專股)

陳鴻清

智、子、丑

丑→寅→卯→辰→→亥

第一庭

一般行政訴訟事件部分(稅務事件專股)

陳宣每

智、丑、子

寅→卯→辰→子→誠

第一庭

一般行政訴訟事件

余欣璇

智、寅、卯

卯→辰→子→丑→正

第一庭

一般行政訴訟事件部分(稅務事件專股)

何効鋼

智、卯、辰

辰→子→丑→寅→賢

第一庭

一般行政訴訟事件部分(稅務事件專股)

楊甯伃

智、辰、寅

子→丑→寅→卯→德

第二庭

一般行政訴訟事件部分(稅務事件專股)

陳雪玉

高、巳、午

巳→午→未→申→酉

第二庭

一般行政訴訟事件部分(稅務事件專股)

黃子溎

高、巳、午

午→未→申→酉→風

第二庭

一般行政訴訟事件

林常智

高、午、未

未→申→酉→巳→子

第二庭

一般行政訴訟事件部分(稅務事件專股)

陳怡君

高、未、申

申→酉→巳→午→丑

第二庭

一般行政訴訟事件部分(稅務事件專股)

郭嘉

高、申、酉

酉→巳→午→未→寅

第二庭

一般行政訴訟事件部分(稅務事件專股)

葉峻石

高、酉、巳

巳→午→未→申→卯

第三庭

一般行政訴訟事件部分(稅務事件專股)

黃翊哲

亮、亥、誠

亥→誠→正→賢→德→風

第三庭

一般行政訴訟事件

鄧德倩

亮、亥、誠

誠→正→賢→德→風→辰

第三庭

一般行政訴訟事件部分(稅務事件專股)

蔡鴻仁

亮、誠、正

正→賢→德→風→亥→巳

第三庭

一般行政訴訟事件部分(稅務事件專股)

唐一强

亮、正、賢

賢→德→風→亥→誠→午

第三庭

一般行政訴訟事件部分(稅務事件專股)

劉家昆

亮、賢、德

德→風→亥→誠→正→未

第三庭

一般行政訴訟事件部分(稅務事件專股)

林敬超

亮、德、風

風→亥→誠→正→賢→申

第三庭

一般行政訴訟事件

洪任遠

亮、風、亥

亥→誠→正→賢→德→酉

附註:稅務事件之代理次序如後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

法官司法事務(審判事務)分配表稅務事件部分

庭別

承辦

股別

辦理事務案件類別

承辦法官姓名

合議庭配置

代理次序

第一庭

稅務事件專股

林家賢

智、子、丑

子→丑→卯→辰

第一庭

稅務事件專股

陳鴻清

智、子、丑

丑→卯→辰→巳

第一庭

稅務事件專股

陳宣每

智、丑、子

卯→辰→子→未

第一庭

稅務事件專股

何効鋼

智、卯、辰

辰→子→丑→申

第一庭

稅務事件專股

楊甯伃

智、辰、卯

子→丑→卯→酉

第二庭

稅務事件專股

陳雪玉

高、巳、未

巳→未→申→酉

第二庭

稅務事件專股

黃子溎

高、巳、未

未→申→酉→誠

第二庭

稅務事件專股

陳怡君

高、未、申

申→酉→巳→正

第二庭

稅務事件專股

郭嘉

高、申、酉

酉→巳→未→賢

第二庭

稅務事件專股

葉峻石

高、酉、巳

巳→未→申→德

第三庭

稅務事件專股

黃翊哲

亮、誠、正

誠→正→賢→德

第三庭

稅務事件專股

蔡鴻仁

亮、誠、正

正→賢→德→子

第三庭

稅務事件專股

唐一强

亮、正、賢

賢→德→誠→丑

第三庭

稅務事件專股

劉家昆

亮、賢、德

德→誠→正→卯

第三庭

稅務事件專股

林敬超

亮、德、誠

誠→正→賢→辰

備註:

一、本分配表自112年8月15日起實施。

二、辦理稅務事件之法官,仍同時辦理一般行政訴訟事件。

三、庭長(審判長)有事故時,以同庭法官中資深者充任審判長,並代為本庭審判事務(不包括分案事務、審查事務及行政事務)。如由原受命(陪席)法官充任審判長時,並以同庭其餘法官(以資深者優先)為陪席法官。如同庭法官無法組成合議庭時,由充任審判長者之庭外代理人支援陪席;如該法官較充任審判長者為資深,遞由充任審判長者次一次序之代理人支援之。但應支援者均較充任審判長者資深時,則以組成合議庭成員資深者擔任審判長。

四、各法官之庭外代理人因故無法代理時,遞由該庭外代理人之代理人依次代理之。

五、巡迴法庭之輪值地區如下:

(一)112年8月15日至113年法官整體遷調前1日:

第一庭:第二巡迴地區;第二庭:第三巡迴地區;第三庭:第一巡迴地區。

(二)113年法官整體遷調日至114年法官整體遷調前1日:

第一庭:第一巡迴地區;第二庭:第二巡迴地區;第三庭:第三巡迴地區。

(三)114年法官整體遷調日至115年法官整體遷調前1日:

第一庭:第三巡迴地區;第二庭:第一巡迴地區;第三庭:第二巡迴地區。

第一巡迴地區:桃園市、金門縣、連江縣。

第二巡迴地區:宜蘭縣、新竹縣市。

第三巡迴地區:基隆市及新北市六區(瑞芳區、雙溪區、平溪區、貢寮區、萬里區及金山區)、花蓮縣。

  • 發布日期:112-08-15
  • 更新日期:112-08-15
  • 發布單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文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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