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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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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便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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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距訊問設備》

行政訴訟事件之當事人、代理人、證人、鑑定人或通譯之所在處所或所在地法院與訴訟繫屬行政法院間,有聲音及影像相互傳送之科技設備而得直接審理者,行政法院認為適當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該設備審理之。遠距訊問係利用網際網路視訊技術,將資訊科技引入法庭活動,解決訴訟審理上空間、距離之限制,以建立便民、效率的行政訴訟制度。

《科技法庭》

本院各法庭提供下列設施供當事人、代理人或證人使用:

(一)HDMI/VGA投影插座:於法庭內兩造座位區,提供兩造將自備之行動設備(筆電、平板、手機…)上之螢幕內容投影至法庭投影布幕。(本院提供HDMI 19針公接頭及VGA 15針公接頭,請當事人自備適當之轉接線)

(二)數位顯示電腦:供參與開庭人員因開庭需要,播放自備之電腦檔案(影音檔、PDF、Office文件…等),俾能將相關內容投影至法庭投影布幕。

《iTaiwan-wifi無線網路》

本院於1樓、2樓、3樓法庭外之民眾休息區提供iTaiwan-wifi無線網路服務,方便來院洽公民眾使用。

《公共區域標示雙語化》

為便利外國人到本院洽公,本院公共區域如聯合服務中心、大門廳廊、法庭、電梯、各樓層介紹、無障礙設備、哺(集)乳室、洗手間等均以中、英雙語標示。

《走動式服務》

為協助當事人或洽公民眾之需求,以化被動為主動之方式,彌補固定式服務台之不足,落實服務理念,提高本院服務品質,除例假日外,於上班時間,不定時由本院各科室主管擔任走動式服務人員,在本院1樓至3樓法庭外公共區域實施走動式服務,即時協助各項需求,提供更便民與優質的服務。

  • 發布日期:110-04-27
  • 更新日期:112-08-12
  • 發布單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文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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