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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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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110年度訴字第522號判決(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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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簡要說明

一、案由:戶政

二、指標判決:本院110年度訴字第522號判決

三、相關法規命令:戶籍法第51條第1項前段及第54條規定內政部97年11月3日內授中戶字第0970066240號令

貳、受裁判之相關行政機關與公益團體請益及徵詢之函文

一、本院諮詢各界函文

(一)本院114年9月24日函詢:詢問內政部.pdf詢問指標判決之原告.pdf詢問許秀雯律師、陳明彥律師、謝孟釗律師.pdf

二、各界相應回覆函文

檔案下載

  • 本院114年9月24日北高行東文字第11436001651號函(函詢內政部.pdf)pdf
  • 本院114年9月24日北高行東文字第11436001652號函(函詢指標判決之原告.pdf)pdf
  • 本院114年9月24日北高行東文字第11436001653號函(函詢許秀雯律師、陳明彥律師、謝孟釗律師.pdf)pdf
  • 發布日期:114-09-11
  • 更新日期:114-10-13
  • 發布單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助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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