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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行政訴訟公示送達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2年度行執字第155號鄭云婷之裁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地 址: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1號
聯絡電話:(02)2833-3822轉319磨佳瑄
主 旨:公示送達應送達予鄭云婷之本院112年度行執字第155號裁定正本1件。
依 據:行政訴訟法第81條第1款及第3款、第83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地方行政訴訟庭受理112年度行執字第155號聲請強制執行事件,因鄭云婷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致無法送達,予以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文書由本院風股書記官保管,相對人即債務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30 日
書記官 磨佳瑄
- 發布日期:112-11-01
- 更新日期:112-11-01
- 發布單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