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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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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行政訴訟公示送達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3年度行執字第000266號債權人邱東琴(聲請人邱東臣之繼承人)之債務人行政訴訟聲明承受訴訟狀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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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    旨:公示送達債權人邱東琴(聲請人邱東臣之繼承人)本院113年度行執字第266號聲請強制執行事件之債務人行政訴訟聲明承受訴訟狀1件。

依    據:行政訴訟法第81條第1款及第3款、第83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地方行政訴訟庭受理113年度行執字第266號聲請強制執行事件,因債權人邱東琴(聲請人邱東臣之繼承人)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致無法送達,予以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文書由本院午股書記官保管,債權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8  日

書記官  蔡忠衛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3-12-27
  • 更新日期:113-12-27
  • 發布單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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