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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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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行政訴訟公示送達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591號中國紅色統一黨代表人黃榮章之準備程序筆錄影本及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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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地    址:111044 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1號
聯絡電話:(02)2833-3822 分機:553黃品蓉
主    旨:公示送達原告中國紅色統一黨代表人黃榮章本院113年度訴字第591號政黨法事件113年12月13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1件及114年4月16日14時30分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原告中國紅色統一黨代表人黃榮章得隨時來院領取。
依    據:行政訴訟法第81條第1款、第83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1條。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5  日
 
書記官 黃品蓉
 
公示送達文書: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通知書節本
 
受通知人姓名:原告中國紅色統一黨代表人黃榮章
案號:113年度訴字第591號
案由:政黨法
當事人姓名:原告中國紅色統一黨
應到時間:114年4月16日下午2時30分
應到處所: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一樓第一法庭
          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1號
期日種類:準備程序
注意事項:
一、當事人如無法到場,得依行政訴訟法第49條規定委任律師或具有同條第2項各款資格者為訴訟代理人到場,代理人到場應攜帶委任書及身分證明文件。
二、受通知人到場時,應攜帶國民身分證赴所定法庭,向庭務員報到。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5  日
                              書記官  黃品蓉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01-17
  • 更新日期:114-01-17
  • 發布單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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