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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行政訴訟公示送達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4年度簡字第000138號許錦鴻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起訴狀繕本各1件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地 址: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1號
聯絡電話:(02)2833-3822轉336陳達泓
主 旨:公示送達許錦鴻本院114年度簡字第138號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未服滿最少服役年限志願申請退伍賠償辦法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起訴狀繕本各1件。
依 據:行政訴訟法第81條第1款及第3款、第83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地方行政訴訟庭受理114年度簡字第138號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未服滿最少服役年限志願申請退伍賠償辦法事件,因被告許錦鴻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致無法送達,予以公示送達。
二、本件定114年7月28日下午2時30分於本院第11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
三、應送達之文書由本院正股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18 日
書記官 陳達泓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06-23
- 更新日期:114-06-23
- 發布單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